|
餐厅不能追餐合作协议 一、协议背景 鉴于甲方(餐厅)与乙方(顾客)之间的餐饮****关系,为维护双方权益,明确双方责任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,就餐厅不能追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。 二、协议内容 1. 甲方同意在乙方就餐过程中,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追餐行为。追餐行为包括但不限于****催促、****催促、****催促等。 2. 乙方同意在就餐过程中,自行选择消费时间和消费方式,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加速消费或提前结账。 3. 如遇特殊情况(如餐厅临时调整营业时间、****自然灾害等),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相关问题,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。 4.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结账离开,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未结账部分进行后续追讨的权利。但甲方应****充分证据证明该笔费用确属乙方所欠,并在合理时间内给予乙方解释和申诉的机会。 5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一年。期满后如无异议自动续约。 三、违约责任 1.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进行追餐行为,则需向乙方****违约金人民币100元整,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 2.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未按约定时间结账离开,则需向甲方****违约金人民币50元整,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 四、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时,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********解决。 五、其他 1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****效力。 2.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 3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 |
